但我的痛苦不只是來自於胡椒噴霧,而是痛心警察不再是保護市民的警察,淪為政治工具。凌晨三時許,一大隊手持盾牌的防暴警察到場,面對手無寸鐵的學生和市民,警方出動的竟是防暴警察,新聞把學生「拉黑」描寫成暴亂分子,他們還不知道甚麼是真正的暴亂。有警察支持者還聲言︰「要是在外國,早就出警棍了。」事實是,要是在外國,示威者早就出汽油彈、燒車、爆玻璃了。但我們的市民,只是高舉雙手,用血肉之軀來保護學生。

我當然明白前線警務人員,受的也只是上級指示,但當武器在你們手時,你是有權利去選擇如何使用它的。胡椒噴霧可以射,但一定是要朝眼睛射進去嗎?面前明明是無還擊之力的市民和學生,為何你還能狠下心去傷害他們呢?我以前從不憎恨警察,但當你親身目睹這樣的畫面,你叫我以後還怎能相信,他們是來保護市民的一群正義之師呢?

素顏天使

香港知名博客 (plainfaceangel.blogspot.com),點擊率超過一千萬。正宗港女,土生土長,覺得港聞版好睇過電視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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