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生前為開發內地南沙的生意而成立的「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昨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雜項申請。不過由於該入稟狀並非公開資料,公眾人士不能查閱,故未知入稟狀的詳情,案件亦暫未有排期。

申請人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下稱銘源)。銘源早年曾涉及民事官司,霍英東摯友、前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秘書長何銘思(又名何兆銘,現年九十二歲)早年是銘源董事長,但於○八年辭任並只擔任董事。不過何其後入稟高院,指不滿銘源於○八年十一月開會議決改組董事局,將兩名董事踢出局,並委任霍英東兒子霍震寰入局,要求宣布議決無效及保留原董事局不變。何其後又兩度入稟高院,指霍老的二房兒子霍文遜及三房胞弟林錫鎏,向公司的董事及股東所發出的信中涉及誹謗他;不過上述官司最終達成和解了事。

跟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公司股份現在由二十五人分持,其中二十二人各自持有十三萬五千股,當中包括了霍老及其十三名子女;何銘思所持股份則較他們少兩股,餘下二人則各持一股。

案件編號:HCMP 239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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