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亦難,死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呢,一千年前嘅詩詞,恰恰係今日香港嘅寫照,蝸居一族為咗供樓死慳死抵,做足一世樓奴,已經夠慘,百年歸老想搵個骨灰龕作永久安息之所一樣難過登天,你話嘞,香港人係咪命苦吖!

講開骨灰龕問題,真係一肚氣。港府針對私營骨灰龕場亂象叢生,數年前推出「表一」及「表二」龕場名單作出識別,今年六月再推出《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建議發牌規管。殊不知,發牌制度未落實,私營骨灰龕場又有其他亂象出現嘞。

有關注團體調查發現,條例草案推出後,「表一」龕場因為符合地契條款及樓宇安全情況,將來好大機會獲得發牌,奇貨可居之下,飛擒大咬,坐地起價。嗱,好似沙田一間大型龕場咁,最低消費盛惠近十萬元,最高更達五十萬元添,問你點頂。冇得揀吖嘛,孝子賢孫只好退而求其次,幫襯售價較平但未必符合發牌資格、分分鐘可能被取締嘅「表二」龕場,損失金錢唔在講,搞到先人無處容身事大。

仲有呀,關注團體又發現,政府未有清楚界定骨灰龕位嘅性質,到底係「服務」吖,定係「財產」。咪以為兩者冇乜分別呀,差之毫釐,謬之千里,如果消費者買位自用,百年歸老之後,龕場未必保證「服務」可以延續;如果係「財產」,消費者係咪有權將龕位繼承或轉讓,一樣唔清唔楚。所以話,政府一味以為發牌規管就可以一了百了,其實魔鬼在細節之中,消費者到頭來未必有保障嘅咋。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骨灰龕問題積重難返,講到尾都係前朝貪曾政府嘅錯。香港每年平均有五萬人去世,其中九成以上係火化,骨灰龕位每年需求至少四萬多個,但前食衞局局長周一嶽在任期間,公營龕場幾乎「零供應」,搞到「陰宅地產市場」風生水起,違規龕場遍地開花,你話前朝廢官係咪累人累物吖。

最令人激氣嘅係,面對私營龕場亂象,港產官僚進退失據,一時話毋須發牌規管,一時又改口要發牌;一時話全港十八區「區區有龕位」,一時又以地區人士反對為由,將計劃束之高閣,結果咪一事無成,亂上加亂囉。

點都好啦,根治骨灰龕亂象唔係冇辦法,就係增加供應,最怕弱勢政府百事哀,增建龕場講時容易做時難,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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