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問題嚴重,屋宇署在一○年發出的清拆令有二萬二千多宗,但近年卻下降至去年一萬二千宗,今年截至五月底有五千八百二十宗。該署就違例建築物提出檢控的宗數則每年維持在二千多宗。

僭建物非投保範圍

根據現行處理僭建程序,業主接獲法定清拆令卻未有遵從,屋宇署可按《建築物條例》提出檢控,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後在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罰款二萬元,亦會安排將僭建物拆除,並向業主追討有關清拆及監工費用、及不多於有關費用兩成的附加費。

此外,保險業內人士稱,僭建劏房屬非法,一旦發生意外時,劏房租客可謂零保障。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解釋,現時法例規定業主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之外,一般業主亦有為「屋殼」買保險,惟任何不合法的僭建物,均非投保範圍內,難以索償。他續稱,居於非法僭建劏房的租客,並不屬保險範圍內,當發生事故,分分鐘導致人財兩失,向業主追討賠償亦「手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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