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劍短刀,各擅勝場,各有所需,從來就沒所謂合適與不合適,人們有此需求,市場自然有此供應。有人要買個一萬七千七百七十七呎的豪宅獨居,也有人要購入一百七十七呎的小型單位結婚,反正置業者願意付鈔,旁人又何必硬要替他們不值或不忿?

早前,有發展商推出實用面積不足二百呎的單位,明言希望能與近千呎的大單位配套發售,但市場反應不大理想,小單位有剩餘供應,故決定獨立發售,每個要價約二百萬元。有好事之徒指指點點,說提供這類僅可容膝的單位是對置業者的侮辱,發展商要從買家身上榨盡一分一毫云云。

今日的香港確實讓人陌生,部分港人早已失去昔日的平和、理性。筆者遙想青少年時代,不是沒試過一家四口擠在實用面積約三百呎的單位之內,而且在同輩之中,居住環境與我相近者可謂比比皆是,但大家也是其樂融融,不曾有備受侮辱的奇怪想法。香港地少人多,從來都有住房難之嘆,昔日我家三百呎面積有四人共住,平均每人只得七、八十呎。但那時,我非但不以為苦,在家玩樂時還頗覺優游寬舒、游刃有餘,大有陶淵明「倚南窗以寄傲,審容膝之易安」的閒情。相比起來,如今一百七十七呎的單位,如果一人獨居,我認為面積已十分充裕,若是兩口子同住,平均每人也有八、九十呎面積,較之於在下當年也不算委屈。當然,如果還要在這斗室之內生兒育女的,那自是遠不足夠。

在香港,早上車總比遲上好,上到車後,大可小車換中車,中車換大車。所謂「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在政府一日未能解決住房問題之前,部分市民置業,惟有從蚊型單位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