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視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否決向該台發牌,而提出的司法覆核案件,經過三日聆訊後,於昨日審結,原訟庭法官區慶祥決定另定日期以書面判決。特首及行會一方昨繼續陳詞指出,政府就算更改政策,亦無法律責任要重返通訊局諮詢,再者,本地廣告市場亦恐怕不能支撐過多免費電視台,若最後造成電視台倒閉,會影響香港作為節目生產地的地位。

憂惡性競爭影響質素

代表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政策不同規例,政策本質上就應有彈性。至於發牌決定,是屬特首會同行會集體作出,港視方面引述個別成員的不同意見,與現在被法庭覆核的決定並無關係;而且,現在行會已將紀錄公開予港視查閱,指行會不解釋理據的指控已不成立。

余若海指出,有關的決定屬於特首及行會的酌情權範圍,考慮各方因素後,決定只發兩牌,不等於改變了政策;而且,就算政府真的改變政策,亦無責任重新向廣管局或通訊局諮詢。他又引用顧問報告,指近年隨着互聯網流行,其他傳統媒體的廣告收入均告下跌。無綫電視由○五至○八年的廣告收益亦只是無升跌,而增加電視台數目,會令觀眾更頻密轉台,對廣告收視造成損害,節目質素亦可能因惡性競爭而受影響。

余若海陳詞完畢後,由港視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作最後補充,指行會如決定採納「循序漸進」原則,應正式重寫政策文件,現在的做法不能接受。

案件編號: HCAL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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