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來港定居、並於荃灣名校讀書的中三男生,聲稱因就讀男校對性好奇,於今年五月十三日在九龍灣晴朗商場的扶手電梯處,以手機偷拍一名十五歲女生的裙底春光而被捕。涉案十八歲被告黃耀華,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昨被判接受十二個月感化令。

案情指,事發早上七時,穿校服的女事主在上學期間途經上址時,感到右大腿內側被不知名物件觸碰,回頭查看即發現被告持手機放在她的裙底處,被告隨即縮手離開現場,事主報警。兩日後,警方根據事主形容,在涉案商場發現被告將他拘捕,警誡下他直認犯案,但警方並無在其手機內找到任何相關證據。

案件編號:KTCC 3895/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