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菲混血青年霍立賢在八鄉家中偕友人刀襲睡夢中的父母,父親身中逾百刀不治,母親一度入住醫院深切治療部,需動手術從頭骨取出刀鋒碎片。案件經連日審訊,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四個半小時後,一致裁定他謀殺及企圖謀殺兩項罪名成立,連同開審前已承認謀殺罪的另一被告,二人依例被判處終身監禁。法官斥責霍有計劃犯案,刻意將母親置諸死地,母親大難不死算是幸運。

首被告霍立賢被裁定謀殺及企圖謀殺罪成,判以終身監禁。

首被告霍立賢

無案底的首被告霍立賢(二十歲)與次被告陳明天(二十一歲),被控於去年三月十六日在香港,謀殺男子霍禮池(五十歲)及企圖謀殺菲律賓籍女子Fok Irene G(四十歲)。

次被告在開審前已承認謀殺罪名,針對他的企圖謀殺罪則保留法庭存檔,不予起訴。首被告否認謀殺及企圖謀殺兩罪受審,案件經連日審訊,三男四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後昨一致裁定他兩罪罪成。首被告聞判後面色一沉,但表現冷靜,與同在犯人欄內的次被告並無眼神交流。

代表首被告的律師稱,法庭可行使酌情權判處謀殺罪成者長時期監禁,而非終身監禁,加上控方精神科醫生指首被告有心理變態徵狀,要求法庭進一步索取報告,以了解其精神狀態始判刑。但法官賴磐德認為陪審團的裁決已否定首被告因受精神失常影響而犯案,遂拒絕辯方要求。

母大難不死屬幸運

法官斥責首被告無疑有計劃犯案,他案發時壓住母親以讓次被告向母親施襲,明顯要置母親於死地,母親仍然生存可算幸運。法官又指,次被告雖有悔意並正確地選擇認罪,但法庭不能給予額外減刑。兩被告就謀殺罪名,依例被判終身監禁;首被告的企圖謀殺控罪,判囚二十年,與謀殺罪同期執行。

案情指,首被告是家中獨子,案發日凌晨他在八鄉橫台山家中,身穿睡衣、戴日式劍道頭盔及口罩騎在熟睡的母親身上,母親醒來發現遭首被告壓住,被十七公分長的廚房刀指嚇,遂試圖奪刀與首被告糾纏,同時次被告亦騎住男死者,用廚房刀狂插男死者及向女事主刀襲。鄰居聽到怪聲報警,兩被告見警員到場即離開單位,首被告更一度向到場警員訛稱父母遭一對男女黑影斬殺,但女事主逃出單位後向警員澄清揭發。首被告警誡下稱一早懷疑自己患精神病,曾用多個MSN戶口分身自我對話,他要成為虛構世界內的組織首領,對抗另一邪惡世界以拯救地球。他承認是案中主謀,案發前半年已計劃行兇,並指次被告是他的「借刀棋子」。

案件編號:HCCC 4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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