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拿八萬幾人工,每年辦公費用百多萬,加添置新款通訊設備十萬,飲茶灌水打的開支可報銷近二十萬,整天不務正業,甚至開工時間上網偷睇艷女照,如果閣下是老闆,肯定被氣得七竅生煙。

香港人真倒楣,偏偏遇着這樣的「夥計」,但奈何不得炒不了,還要隨時準備為倒米壽星加人工,因為他們是尊貴的「政治精英」:立法會議員。

反對派議員收黑金漏報利益未搞清楚,立法會開支報銷制度又發現甩漏。議員每年十九萬幾可報銷交通、應酬等開支,說是實報實銷,卻毋須任何單據證明。結果,他們一點也不客氣,每每把納稅人當水魚,將額度用到最盡。

最離譜的是,這個財務漏洞原來是議員為自己「刻意保留」的。當年廉署曾建議須提供單據,議員一句「維持現狀」,就讓漏洞敞開至今。如果有「着數」的是官員,早就被政客「利益衝突」、「損公肥私」的口水浸死,永不超生。

雙重標準,寬己嚴人,可謂立法會議員的「專利」,平常站在道德高地指摘這個,批評那個,一涉及個人利益,便立刻換上另一副面孔。尤其可憎的是,這些唯恐香港不亂,有破壞無建設,搞得議事堂永無寧日的政客,居然曾提出為自己加薪一倍。

民主是個好東西,但打着「民主」招牌牟私利的無恥政客,真不是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