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過大炮射蚊子,聽說過打雞要用洲際導彈嗎?

舉國狂歡的郭美美賣淫聚賭案見證此壯觀一幕。郭美美在央視低頭認罪,包括新華社、《人民日報》等全國一級媒體競相跟進報道,規格之高,堪比當今聖上。名氣就是生產力,名氣就是身價,郭美美以前通過搔首弄姿艷光四射,吸引到三流記者及八卦小報的關注,將身價抬高到四十萬元人民幣,如今得主流喉舌力捧,「中華第一雞」的地位固若金湯,身價不激增至四百萬元才怪。

所以,別看郭美美在鏡頭前哭得梨花帶雨,說不定小淫娃心裏美滋滋的,對官方如此重視、喉舌如此力捧感激涕零。可以肯定,今後一般小老闆、小貪官都近不了她的身,能一親芳澤的只能是大貪官、大老闆,因為只有他們才付得起那麼高的肉價。

但也有人替郭美美不值,認為官方喉舌不能集體欺負一個小女子。有法律學者指出,根據《刑訴法》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能確定有罪。事實上,郭美美一案正在公安調查階段,律師正在準備材料,程序尚未送到檢察院,遑論法庭判決、三審定讞?所以她現在只是一個嫌犯。官媒已經認定她有罪並大加撻伐,豈不是證明法庭只是橡皮圖章,貌似莊嚴的國徽早已尊嚴掃地?

將一個貪慕虛榮、淪落風塵的女子往死裏整,無非是為了洗白更骯髒的紅會。問題是,打架也要看對手,恢復一個百年大機構的名聲,需要通過抹黑一個二十三歲小女子來實現嗎?對一宗只能上娛樂版面的新聞,用得着上政治版嗎?郭美美就算是一隻蒼蠅,也證明不了紅會是一坨香花。

天下並不太平,國際有中東戰爭、俄烏衝突、航機墜落,國內有疆獨殺人、工廠爆炸、雲南地震、東海風雲、南海衝突,官方喉舌對國內外大事、民生疾苦熟視無睹,卻拚命圍着郭美美打轉,果然是春情勃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