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民特區:泳池超載政府卸責
一處地方的公共設施本應是為當地居民而建。例外的情況是,若那公共設施成為了旅遊名勝,如世界級博物館、國家公園或著名泳灘。那些地方會有管理或執法人員巡邏,假如遊客不守公德,經勸阻無效後,將予以檢控。
奇怪的是,大陸的公眾設施完全違反這個簡單邏輯。上月深圳版《南方都市報》報道,當地公眾泳池價格大致是香港的二點二倍,且設施和服務不如香港。該篇報道似有暗示深圳市民,應借一簽多行之便,多使用香港公眾泳池,把深圳城市規劃錯誤的惡果轉嫁予港人。後來《南方都市報》另一篇報道指:「深圳十六小區泳池水質不合格,一半因水中尿多。」
一個地方公眾設施要外判,本身已經匪夷所思;要令外判對象無法負荷,更是荒謬絕倫。深圳市人口超過一千萬,該市居民申請一經批核,更可一天內無限次進出香港,加上陸客有欠公德所引致的衞生問題,本地公眾泳池服務超載殆無疑問。若港府肯對本地負責,便應向北京據理力爭,取消「一簽多行」。如不得要領,至少公共泳池應對境外居民額外收費、採取人潮管制、加派人員巡查及檢控違規人等。但港府卻愛理不理!
港九拯溺員工會忍無可忍,宣布發起局部小組罷工,另於康文署沙田總部集會,要求康文署正視人手問題,並檢討救生員職系架構,將起薪點與救護員看齊。如果港府依然沒有決心解決問題,而工會把行動升級至全面罷工,到時在炎炎夏日,大多數香港市民將無處可安全暢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