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負責全港城市規劃,凡有任何新規劃申請,城規會皆會就有關規劃作研究及諮詢,待委員會通過後再交由政府作最後決定。過程中的公眾諮詢部分極有機會影響整項規劃。事實上,位於九龍塘的前李惠利南面地皮便在社會人士大力反對下,城規會經公眾諮詣程序後,決定將地皮還原作社區用途。因此,公眾諮詢意見一旦疑有「水分」,城規會收集意見的程序亦即備受質疑。

城規會直認曾發生市民不知情下就部分規劃申請提交意見事件。

民意乃決策重要因素

「我喺城規會做過六年,都冇遇過話有市民話身份被人冒認去畀意見。」前城規會委員陳曼琪直指有關情況罕見。市民意見乃城市規劃決策的重要考慮因素之一,她認為城規會有責任嚴肅處理市民投訴,「始終牽涉到刑事罪行,城規會有必要應市民要求去調查,始終所有意見都對決定有影響,假意見一單都嫌多!」

陳曼琪又說,現時城規會的提交意見程序仍有改善空間,防止造假「依家啲表格只係要求個簽署人畀啲簡單資料,但其實可以要求提供埋身份證號碼頭嗰幾個字,方便核實番身份,或者加多一個聲明,表明番個法律責任。至於團體或者公司名義嘅意見就應該要求要埋印章,未註冊嘅團體就要全部成員以個人名義簽署。」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