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方報業集團旗下的《太陽報》,於二○○九年被平機會代表一名男子入稟控告,涉及《太陽報》○六年一篇題為「醫管局規劃發神經 病房逼到人都癲」的報道,被指中傷精神病患者,涉嫌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案件在區域法院審訊後,法官於一一年裁定該男子敗訴,但下令與訟各方自行負擔訟費。

平機會於二○○九年率先代一名男子狀告東方涉殘疾歧視,法庭在該案中判東方勝訴。

「自負訟費」漏洞易被濫用

至二○一一年七月,該名曾獲平機會協助的男子,引用《殘疾歧視條例》自行在區院民事興訟,指稱承接上案餘波,遭東方報業集團派人跟蹤及發律師信等報復行為,是對他殘疾歧視,東方同年底以該男子的興訟無理據,成功向法庭申請將案件剔除,但東方要自負訟費。明顯可見,有關「自負訟費」的法律漏洞容易被興訟者濫用,亦會令被控一方枉花金錢。

之後有化名「H」的人士,在一三年初自行入稟控告《太陽報》,指稱該報在一一至一二年間的其中兩篇報道,涉及仇恨及中傷精神病患者。該案在區院審訊後,法官今年四月裁定有關報道不涉「中傷」,判H敗訴,但繼續作出各自負擔訟費的判決。東方不服訟費命令而提出修改訟費命令,法官上月雖維持訟費各自負擔的判決,但批評H若不以此為鑑,繼續以「中傷」的理據再興訟,不排除將來法庭會判H支付勝方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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