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整肅裸官,有二千一百九十名之多,高至省級低至科級,處理的方法是離職或調職,其實是有條件放生。當局宣稱目前的處置不是目的,最終目的是要使裸官一詞成為歷史。然而做法是對裸官進行慢性淘汰,於是民眾難免有疑問,為甚麼裸官一詞不是馬上成為歷史,還等甚麼?

所謂官,在內地是公僕中的權貴,這些人成為裸官,在民眾中留有的疑問是:他們的親屬何以能在外國安居樂業,對其財富來源有疑問;他們作為權貴,隨時可能去國而與家屬團聚,沒有愛國情操可言,忠誠度存疑。相信當局亦深知,裸官留下來已不堪任用,也就是閒養着而已,但為何要閒養裸官?政府有必要向民眾交代,以釋疑慮。

對裸官無疑要有針對性行動,一是應查清其財富來源,不能容忍貪了就跑、跑了就好的貪墨逍遙;二是應堅決辭退,不堪任用而留在官場,成了幹部隊伍的負資產,虛耗財政事小,拖累官聲事大,與當前反貪腐大勢尤其顯得格格不入。中國既防範外國搞和平演變、顏色革命,又不清理體內毒素,究竟是真防還是假防?說到底,裸官出現,以至小成風氣,就是管治的敗績,證明當局長期以來放任,至少是輕視官員品格要求,人事綱紀廢弛。直至啟動整治,仍然是矯情容忍,愈是不忍割捨,愈發顯得管治低標準,跟不上時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