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愈來愈長壽,但人力市場面對的問題卻愈來愈多,除技術錯配、人手短缺之外,未來幾年,公僕隊伍又踏入退休高峰期,公務員事務局四月已發表「延長公務員服務年期」諮詢文件,建議包括授權部門首長可選擇僱用已屆退休年齡的現職員工等。諮詢在公僕隊伍及坊間引來不少議論,其中一個憂慮是將來人事管理會否走向人治,或出現常規化的私相授受式「翻閹」﹖如廢官周一鑊獲「翻閹」出任二十多萬元月薪的平機會主席等例子會再現。

公務員事務局建議,新入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延長五年至六十五歲;紀律部隊人員退休年齡則延長至五十七歲,此後若通過身體檢查等綜合評核,退休年齡可延長至六十歲等。有關建議旨在抗衡公僕隊伍即將迎來的退休高峰期,並靈活調整及管理現時公僕退休後,以合約形式再服務的安排。然而,賦予部門首長延任退休後職員的一項,卻暗藏「機關」。

現時不少政府部門都有聘用剛退休或已退休的公僕再工作的例子,當中以高級及中高級以上職位較多,如食環署聘用前助理署長級職員擔任短期合約高級人員;甚至警隊聘請剛退休警員擔任因應佔中計劃而短期增設的支援隊等……這些工作全需相關部門的經驗人員,延用退休公僕本是理想安排,但聘用欠公平、延任靠人事等批評亦應運而生,「翻閹」亦因此被貼上負面標籤。

如今,公務員事務局提出授權予部門首長作延任決定,雖可令「翻閹」安排簡易,但人治色彩更重,部門首長握有職員「翻閹」的生殺大權,對現有的公僕管理機制確有一定衝擊,難怪招來「馬房文化」、人治凌駕制度管理等批評。

回歸以來,本港多項優勢都受到衝擊,行政紊亂、立法低效,公務員隊伍過去的廉潔高效形象,亦因高官一個又一個爆出貪瀆醜聞受到衝擊,如今,公僕隊伍延任安排又提上枱面研究,公務員事務局實應謹慎處理,否則,香港優勢又去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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