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除了廉署的刑事調查,五名涉嫌收取了黎智英巨額捐款的現任泛民立法會議員,還須面對立法會的內部調查。五名工聯會議員昨日聯署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指控有關泛民議員漏報利益,要求委員會開會跟進事件。據悉,由於事件獲公眾高度關注,委員會已決定跟進,但由於捐款單據是由匿名爆料者提供,難以確認真偽,調查會有一定困難。

工聯會議員聯署要求立法會徹查泛民議員涉漏報利益醜聞。

五名聯署議員包括王國興、郭偉強、鄧家彪、麥美娟及黃國健,他們指控收取黎智英捐款的議員,可能已違反《議事規則》第83(5)(d)條,希望委員會盡快跟進。其中王國興強調,泛民議員經常批評政府高官漏報利益及有利益衝突,希望他們今次不會持雙重標準,嚴人寬己,阻撓委員會調查。

收一萬以上須14天內申報

條文規定議員無論在參選期間或當選後,收到來自任何人士或組織的財政贊助時,均須作出個人利益登記及申報;若議員一次過收取任何人或組織價值逾一萬元的實惠,須在十四天內向立法會申報。據有關守則,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收到投訴後,主席可裁定是否進行研訊,研訊期間有權傳召任何人士作供。若投訴成立,委員會可向大會提交報告,並提出訓誡、譴責或暫停議員職務與權利,但有關處分動議須經分組點票。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宋立功指出,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內有不少泛民成員,處分動議又須經過分組點票,若泛民決心護短,估計調查終會徒勞無功,故惟有寄望廉署的刑事調查,找出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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