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中環之議,其實在十年前已有人向司徒華提出了,當時民間鬥志高昂,泛民沒有今日這樣山頭林立,華叔有一錘定音的威望。不過,他的答覆是「戇居」兩字。這兩個字出了口,提議人也就知趣不再糾纏下去。糾纏無益,徒傷感情,何必。

這使人想起,倘若華叔仍在世,兼且依舊有一言九鼎的分量,他會不會仍然答之以那兩個字?

應該說明,當年佔中之議,和今日的做法並不一樣。它不搞商討日、不搞公投,直接就是要求即時真正的特首及立法會雙普選。因為是立即,所以就不必等待日期。其中最大分別,是不認為佔中犯了法、要自首、甚至願意坐牢。因為當年提議的佔中包括推翻惡法,另訂新法。今日佔中承認惡法,要自首、願意坐牢,其實對參加者是極大考驗,很多人一生都沒有經歷過這麼嚴肅而沉重的道路選擇。

我們看到,在七一之夜遮打道的佔中預演,有一位年輕人在逮捕他的警察逼近時,打電話給母親,哭着叫媽媽等他回家。他沒有起身逃跑,而是戰勝了恐懼,昇華為一位勇者。同樣情況下打電話給母親的還有一位女學生,事後她很坦白,表示自己是害怕了,希望母親叫她回家。不料母親說,參加社會運動總是要付出代價的,她已準備好保釋金了。這些人都是心懷大愛的勇者,但香港有多少這種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