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多年前亦曾出現街頭縱火狂徒,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於五小時內在不遠範圍內五處點起火頭,先於凌晨三時許,在楓樹街公園對開行人路燒一架鐵手推車上的雜物。

七分鐘後,在石硤尾街介乎基隆街兩旁的電單車位燒毀六輛電單車。繼而燒大南街二三四四號後巷一間窗簾店掛於舖外的三幅布簾,直至早上八時許,福全街一條後巷內一輛綿羊仔亦被縱火焚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基隆街路邊一個賣布的排檔遭狂徒破壞及縱火,大袋布碎倒落地及排檔頂部,再放火焚燒,幸居民睡夢中驚醒,聯同消防員合力將火救熄。

街頭縱火案港九各區亦時有發生,當中亦有被警方偵破,歹徒被繩之於法的案件,屢遭火劫的花園街小販排檔,在一一年發生四級火造成人命傷亡前一年,即一○年十二月六日凌晨,亦曾發生三級火,造成逾二千萬元財物損失,幸無人死亡,歹徒在大半小時內,由旺角花園行至深水埗一帶的四處地點縱火,案發五日後,警方拘捕涉案三十二歲男子,其後落案控以四項縱火罪,經法院審判後被判囚六年零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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