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殘疾人士渴求自力更生,但求職路上屢屢碰壁,要如願進入職場困難重重。一項調查發現,三成七受訪殘疾人士未有工作,當中合共七成四人失業逾一年,待業超過五年者更高達四成一。有大腦麻痹症患者雖擁專上學歷及文書技能,但畢業至今四年,仍苦無就業機會。調查團體認為,目前殘疾就業政策不甚完善,要求政府制訂殘疾者就業配額制。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亦批評政府僱用殘疾人士比率偏低,僅佔整體公務員百分之二,而部分公營機構更於過去五年出現「零聘請」情況,認為港府有很大空間增聘更多殘疾僱員,以起帶頭示範作用。

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就業關注聯席於今年四至七月期間,以網上及實體問卷,分別成功訪問一百八十二名殘疾人士及四百五十九名市民,以了解他們對殘疾就業政策的意見。結果顯示,合共六成三受訪殘疾者表示現正就業,但當中三成五人對工作有不滿,主因與工資太低、工時過長及工作性質不適合等有關。市民意見方面,九成九受訪者支持殘疾人士就業,另有三成四人認為政府鼓勵商界自願聘請的政策未見成效。

私隱署少僱用

聯席建議政府效法歐洲及日本等地,設立殘疾人士就業配額,規定擁有逾一千名員工的機構或企業,需聘請至少百分之五的殘疾僱員,保障殘疾人士就業機會。張超雄則引述立法會回覆的文件,指部分公營機構如醫院管理局僱用殘疾人士數量明顯較多,但亦有公營及法定機構包括藝術發展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等,過去五年並無僱用殘疾人士紀錄,他認為政府應帶頭聘用殘疾僱員,讓商界倣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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