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早前決定將舊政府總部西座及現為終審法院的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撥予法律相關機構作辦公地方。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討論相關事宜。會上通過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動議,促請政府提供足夠資源予國際仲裁機構,讓香港成為亞太區主要解決爭議的中心。

現獲政府資助的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主席鄭若驊昨出席表示,現時中心位處交易廣場因鄰近機場鐵路站,國際用家可「早來晚走」。律政司政務專員卓永興坦言,交易廣場現址屬政府物業,若繼續予國際仲裁中心使用,每年會少收租金二千萬元,若延長五年使用期,便少收一億元租金。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則指,律師會會址現時擠迫,若西座及傳道會大樓有空間,亦盼可考慮讓律師會遷入,作培訓及接待之用。卓永興透露預計可讓十多個法律機構進駐。

另外,在會議期間,公眾席一名男子激動鎅手,透露在二十年前一宗案件上有冤情,事件交由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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