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近日向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提請修訂《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首次提出對酒駕特定同車人進行處罰,及包括兒童不使用安全帶處罰等20餘項內容,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深圳交警局負責人指出,乘客對酒駕縱容、放任的態度助長了酒駕行為的發生,因此建議對司機、乘客之間具有上下級關係、父子等親屬特定關係的人設定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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