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前年六月至去年八月間先後發生三宗市民在摸蜆或捉蟹時遇溺意外,導致共三男一女喪命,死因庭為此展開研訊。陪審團昨一致裁定其中兩男一女死者死於意外,死因為溺斃;另一名捨身勇救遇溺好友的退休漢則死於自然,死因為冠狀動脈粥樣化閉塞。陪審團建議政府加強宣傳有關活動危險性,有關部門亦應在摸蜆和捉蟹的熱門地點豎立警告牌。

死者郭俊良被裁定死於意外。(資料圖片)

官促宣傳有關活動危險

三宗意外分別在前年六月一日於屯門龍鼓灘上灘發生,造成兩名男子死亡,包括摸蜆的郭俊良(五十六歲)和救他的好友葉樹允(六十二歲);前年六月九日於東涌侯王廟對出的海灘發生,造成摸蜆的女子曹美清(五十八歲)死亡,以及去年八月十二日在大埔汀角路布心排村對開的石灘發生,造成捉蟹的男子陳美逑(五十歲)死亡。三男二女的陪審團昨一致裁定葉死於自然,其他三名死者則均死於意外。

陪審團作出兩項建議,包括政府應增加宣傳教育,加強市民對活動的危險認知,參與活動時應穿合適的衣物和設備等等。另外,康文署和民政事務總署應研究摸蜆和捉蟹的熱門地點,並在有關地點豎立警告牌,及安排救生員在旺季時間當值。民政事務總署和康文署回應均指會與相關部門跟進死因庭的建議。

案件編號:CCDI572、575、633/12,7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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