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新聞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相信無人會反對,這是港人習以為常、理所當然不能失去的。現在新聞自由的現實,是不斷侵蝕逐漸失去,正如有記者組織所說,香港進入新聞自由最黑暗一年。

何為黑暗?就是政府身負保障新聞自由職責,竟充當壓制新聞自由的打手。以東方報業所受對待,黑暗體現為兩方面:一是手段夠黑。以政治公器,包括食環署、衞生署、消防處、警方、平機會、淫審處等,巧立名目上門滋擾。表面上做這些與新聞自由無涉,實際就是逼你收聲的陰招。

二是心理陰暗。政府不正視管治無能,反怪傳媒批評,於是藝術當不雅,選擇性檢控,其實就是玩針對,對正義傳媒的批評報復,實施滅聲術。更甚者,司法也不惜棄守公義,以贏官司變受罰的荒謬判案做滅聲打手。心理陰暗,莫此為甚。政府管治無能,才以打壓傳媒去阻止揭露其醜、掩蓋其無能。滅一個媒體集團的聲,又勝於滅單個記者一把聲,是打壓東方報業心理陰暗所在。

香港回歸時,有海外媒體斷言香港已死,恐怕不幸言中。回歸十七年,香港已亂足十七年。多行不義必自斃,大凡不同社會制度,都是新聞自由無存,致社會暗無天日、民不聊生,再步向瓦解,香港看來難逃此一宿命。香港未死,新聞自由先死,換言之,新聞自由將死,香港離死還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