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食堂與坊間一般餐廳不同,由產業署以公開招標或報價形式承辦,標書會列明不同要求,例如飯盒要用環保質料、有處理器處理食物渣滓、每年至少一次清理食堂隔油池。而投標成功與否由政府決定,政府更表明不一定採納出價最高的投標書。

消防飯堂在總部六樓。

參考政府產業署最近一則招標公告,為承投政府總部一樓的政府食堂租用權,招標公告就列明「承租人只可使用只用一次性並可作生物降解的環保飯盒提供外賣服務。」「承租人須採用政府提供的食物渣滓處理器處理因經營食堂而產生的食物渣滓。」「承租人須每年至少一次,清理安裝於該大樓地庫專供該食堂使用的隔油池。」「承租人須設立一個顧客意見處理制度,以回應顧客對該食堂的服務提出的投訴、建議,並須令業主滿意。」等多項規定。

規定多多,出租並不容易。審計署報告於一一年,批評產業署,指四個裁判法院和勞資審裁處的部分小食亭,長時間被閒置,司法機構曾試圖免租金放租部分裁判法院的小食亭,但都未接獲投標。

產業署發言人表示,政府食堂一般會以公開招標、報價形式進行,收到標書後會評估是否合乎公告要求,並按《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交予委員會考慮及審批,食堂合約一般為期三年,沒有續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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