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姓屈的女作家(Literally,她真的姓屈)在其報紙專欄為警察「呼冤」、「打抱不平」,把七一遊行留守被捕的示威者,描述成為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被寵壞的孩子」,坐着「有冷氣有梳化的旅遊巴」直達「黃竹坑警察訓練學校」(其實是臨時拘留所),說得好像一群孩子免費郊遊一樣,而文章當然得到警察同業連聲讚好齊齊撐。

首先不說被捕示威者多達五百多人,屈女士能否得知當中未滿十八歲的佔多少個比例?有十個還是八個?數據說真話,你有數的早就拿來大做文章。香港法例只要年滿十八歲以上,即屬成年人,成年人擁有自己的自由意向(Free Will),屈女士不懂尊重成年人的自由,一味「孩子」前「孩子」後、「在學校、在父母的保護傘下」的誤導讀者。我作為有份參與遊行的其中一位三十幾歲大人大姐,已經很久沒有學校和父母的保護,更沒有興趣當你的孩子。

素顏天使

香港知名博客 (plainfaceangel.blogspot.com),點擊率超過一千萬。正宗港女,土生土長,覺得港聞版好睇過電視劇。

(周一至周五見刊)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