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高官翻閹 每月出兩份糧
【記者譚美芳報道】規劃署翻閹高官,被疑是為退休自己友自肥籌謀!規劃署最近破天荒以非公務員合約形式,聘用仍在退休前休假的前副署長黃婉霜,擔任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顧問,為一年合約的兼職,以時薪計薪,月入逾三萬元。因黃仍處退休前休假,每月可支全薪逾十七萬,即月入共接近二十一萬元。據悉,黃的新職專責處理政治極度敏感,且不容有失的中環軍用碼頭司法覆核,故部門特事特辦,但已引起香港政府本地城市規劃協會及部分規劃署員工不滿,質疑為何未作公開招聘。
黃婉霜未經公開招聘,翻閹獲聘為城規會秘書處顧問。
黃婉霜五月二十三日開始退休前休假,相隔不足一周,即急不及待上任新工作。規劃署發言人指,有關顧問合約五月二十八日起生效,以時薪計薪,為期一年,受聘期間預計每周工時一般不逾二十小時,薪酬等同高級城市規劃師職級。以高級城市規劃師頂薪十萬零三千多元計算,時薪約四百三十元;以每周上限二十小時計算,月薪約三萬四千多元,即一年合約期內酬金共約四十一萬多元。
超級優待長達半年
此外,黃仍在退休前休假中,每月可支取副署長一職約十七萬三千多元月薪。休假累計約有半年,即她有近六個月時間,可同時享有兩份來自規劃署的收入,合計接近二十一萬元。
據悉,顧問職位合約年期將視乎中環軍用碼頭司法覆核訴訟進展,不排除續聘。規劃署發言人指,近年因城規會決定而提出的司法覆核不斷增加,秘書處需提供充足有力的佐證,工作繁重。
專責司法覆核案件
由於負責城規會秘書處工作的原副署長(地區)及原助理署長(城規會)分別於上月退休及調職,城規會同意聘用黃婉霜任顧問,專責應付司法覆核個案,工作範圍包括協助城規會秘書處向律政司提供意見及支援,並協助擬備司法覆核案件的陳詞及出席法庭聆訊等。
發言人強調,黃婉霜參與城規會運作逾十六年,對規劃署及城規會運作、司法覆核案件背景具有深入認識,亦有處理司法覆核案件的經驗,加上相關案件所針對的,是黃在任城規會期間所做的決定,她非常了解有關決定的討論過程及理據,故最適合擔任此工作。
沒公開招聘遭質疑
規劃署這個「創舉」卻在部門內引起強烈反彈,質疑為何未有按慣例公開招聘,斥部門此舉有明益退休自己友之嫌。香港政府本地城市規劃師協會認為,此職位要處理司法覆核訴訟,應由具備法律背景人士擔任,加上沒進行公開招聘,促規劃署釋除各方疑慮。
本報嘗試聯絡黃婉霜要求回應事件,但黃只透過發言人稱對事件無補充。公務員事務局稱決策局及部門可因應運作需要,自行決定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包括聘用離職或正退休前休假的公務員,毋須該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