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擔任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副主席和執行董事期間串謀詐騙和洗黑錢的劉夢熊,昨向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准他離港回內地一個月。惟法官在庭上揭露劉於卅二年前有一個案底及目前拖欠稅務局八十九萬元,又逐點反駁劉的申請理據,最後不准劉離港。劉於庭外解釋,他當年從事金銀貿易場生意時曾無牌開分行被罰款,而他是因此案被凍結資產才欠稅,他現時也無收入,要靠朋友接濟他。

劉夢熊

自認無牌經營金銀貿易

六十四歲被告劉夢熊的律師昨陳詞前,女法官彭寶琴主動表示,她發現被告呈上的部分文件在年份及數字上有模糊之處,並揭露劉於八二年有一個案底,劉又拖欠稅局稅款和罰款共八十九萬元。劉在庭外稱,他在當年曾與朋友開設公司經營金銀貿易場生意,本有牌照,但他們在中環開設分行時在未取得牌照前已開始營業,劉因此被控告及罰款二千元。

劉又稱,他沒有繳交一二至一三年度稅款,他曾向稅局解釋因被凍結資產才未能交稅,要稅局與廉政公署商討,但稅局拒絕代他交涉及要他交罰款。劉指自己在辭任東方明珠的職務後一直沒有受薪工作,現有兩間內地大企業想聘請他任顧問協助公司來港上市,但他被禁回內地,無法獲聘用。劉聲稱會盡快再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劉的律師昨在庭上稱,劉居於廣州的八十八歲老父患有前列線癌,現病情惡化和急需做手術,劉父望劉回到他身邊,劉亦需與醫生商討父親手術問題。

聲稱父病危 通知書無呈堂

法官卻表示,劉呈堂的醫生紙指其父情況穩定,劉雖稱父親的醫生曾發出兩份病危通知書,但卻沒有向法庭呈上。律師續稱,現有兩間內地公司想聘請劉回內地工作。法官反駁指,劉在最初提堂時已提過有機會到內地工作,但法庭當時已不准劉離港,法庭看不到現時情況有何改變。律師再稱同案另一被告黃坤曾一再獲准離港,劉應獲同樣可離港,但法官指每名被告的情況均有不同,不准劉離港。

本案被告依次是黃坤(六十五歲)、劉夢熊、女商人翼小紅(四十四歲)及東方明珠石油副財務女總監暨行政經理葉瑞娟(四十四歲)。四人同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黃另被控七項洗黑錢罪及一項在證券交易中意圖欺騙罪,劉則另被控一項洗黑錢罪,翼及葉則分別被控三項及一項洗黑錢罪。案件已排期於明年三月開審。

案件編號:HCCC 5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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