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日報》是抗戰時中共最權威的官辦喉舌。一九四四年二月二日,它的社論是《論選舉權》。它說:「選舉權是不是能夠徹底地、充分地、有效地運用,與被選舉權有無不合理的限制與剝奪,具有着不可分離的密切關係。本來,廣義地說,選舉權就包括被選舉權在內……如果被選舉權受了限制,則選舉權的運用,也就受了限制。」

《新華日報》解釋:「具體地說,假使某些人民被剝奪了被選舉權,則有選舉權的人就不能去選舉他們,因而選舉權的運用,也就受着限制了。所以真正的普選制,不僅選舉權要『普通』、『平等』,而且被選舉權也要『普通』、『平等』。」

《新華日報》的社論,代表中共的主張,據說經常由毛澤東親自執筆。這篇社論對真普選的定義,和香港民主派沒有分別,即是真正普選必須被選權不受限制。這篇社論還主張,被選人「只有讓人民自己去選擇,如果事先限定一種被選舉的資格……那麼縱使選舉權沒有被限制,也不過把選民做投票的工具罷了。」

日前有人委託嶺南大學做了民意調查,結果是過半港人認為即使不滿意提名制度,也應先接受一人一票選特首。他們違背了當年中共的教示,不介意有人事先被限定不能參選,甘心做投票工具,他們太反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