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主流社會充滿習非成是的偏見,令不少人連基本政治概念也弄不清,例如怎定義人民自力救濟時的「暴力」。

六月十三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撥款,委員會主席吳亮星試圖禁止議員根據議事規則,可以提出多次修訂動議,並由委員會處理的做法(即剪布),準備立即表決撥款建議 ,觸發場外民眾衝擊立法會入口。事後,泛民中人紛紛與立法會外示威者劃清界線,「佔中三子」之一陳健民稱「佔中」行動和平,不會有衝擊;身兼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的湯家驊議員,表示立法會保安應加強,又指衝擊「暴力」。

以常識論,「暴力」應是指「有殺傷別人意圖」的行為,如果衝擊的目的,只是為了進入議事堂,阻止財委會強行通過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前期撥款,並非蓄意傷人或其他不必要的肢體衝突,那仍不算是暴力。

看來泛民仍然沉醉於二○○三年「七一大遊行」的勝利,認為上街人數夠多,特區政府自然會讓步,卻無視近年「七一」都有數十萬人上街,港共政府仍是依然故我之事實。

六月十三日,立法會外抗爭的人只有數百,若仍舊集會靜坐唱歌,立法會撥款通過,很遺憾地後散會回家,村民的家園,以至香港的邊界,勢將不保。反對運動的目的是要阻止政府濫權,舊的方式若無法達到目的,便必須用新的辦法,這是泛民以至建制派議員都必須面對的殘酷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