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有盜竊犯人夏某,在拘留期間被發現全身傷痕,眼球和嘴唇均失去,浮屍魚塘,警方稱「眼和嘴均是被魚兒吃了」。明明被拘留中,又怎能跑去魚塘餵魚魚呢?在那國度嘛,其實被拘留者死亡原因早已五花八門啦,有全身傷痕被定性為喝水喝死的、有無端火化無屍可認被定性作玩躲貓貓死的、有被強姦迹象但被說成宮外孕失救死的。總之死無對證,上大人說了算,死者家屬大哭大鬧也沒能討到甚麼公道啦。要知道在那個國度,所謂不自然死亡實在十分正常,畢竟是一個曾經在三年內超過三千萬人不自然死亡的大國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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