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婦獨力撫養兩名女兒,惟「恨鐵不成鋼」,不滿讀小六的幼女成績欠佳兼說謊,以木棒抽打對方十分鐘教訓,令她臉部和手臂瘀傷。婦人之後更到小學找校長理論,質疑學校「計錯分」,並用力拉扯校門令玻璃碎裂而惹上官非。被告昨於沙田法院承認故意襲擊致兒童受傷及刑事毀壞兩罪,辯方求情時更一度指控校長當日曾挑釁說:「你叫你兩個女返鄉下讀書啦﹗」但遭裁判官質疑後,辯方撤回有關指控。裁判官最終判被告罰款二千元,另賠償學校二千二百元。

被告臧新格獲輕判罰款了事。

報稱主婦的被告臧新格(四十二歲),持香港身份證,昨選擇以普通話答辯,她在庭上表現平靜,其前夫亦有到庭支持。

○八年離婚靠綜援維生

案情指去年十二月十五日,被告因不滿十一歲女事主成績欠佳,又以謊話掩飾,在家中取出木棒追打事主教訓,令對方手臂和臉部有多處瘀傷,事後有人報警,事主送院治理,需留醫至十二月二十四日。之後被告在十二月十七日到事主就讀的馬鞍山耀安邨保良局莊啟程小學,向校長投訴,指女兒所獲的評分不公平。由於被告被攔在校門外,她突然用力拉扯學校玻璃門令玻璃碎裂。警員接報到場拘捕被告,她在警誡下表示不知道玻璃門當時已上鎖。

辯方律師昨求情指,被告○八年離婚,現靠七千元綜援維生,因一時衝動才犯案,願向事主和學校道歉。辯方又指被告疼錫事主,覺得事主是聰明的學生,故認為是校方計錯分數,又指當日校長曾向被告說:「你叫你兩個女返鄉下讀書啦﹗呢度係香港,唔係大陸﹗」故此是校長出言挑釁在先。裁判官聞言即指,有關對校長的指控十分嚴重,要求辯方向被告查問清楚及索取指示,惟辯方詢問被告後,撤回對校長的指控。

裁判官判刑指,相信被告是因一時激動才犯案,但告誡她就算女兒不對都不應使用武力,也不應洩憤在他人身上,最終輕判被告罰款了事。

案件編號:STCC 19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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