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入境事務處去信旅遊業議會,要求議會跟進當局早前在落馬洲管制站的截查行動中,發現有多批以團隊形式來港的內地旅客,聲稱經香港前往印尼或泰國,惟經入境處與相關航空公司查核後,證實並無相關航班的電子機票確認記錄一事,由於對旅客來港目的存疑,故已拒絕相關旅客入境。

入境處在調查期間,發現有部分旅客聲稱,旅行團的行程實經中港兩地旅行社安排,經香港往台灣,但所有旅客均沒有按內地規定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入境處認為相關旅行社經營手法可能有問題。

旅議會昨日向會員旅行社發出通告,提醒旅行社,持中國護照的旅客經香港往來另一國家或地區,必須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證件及經確認事先已預訂前往海外的續程車、船或機票,方可獲准在港逗留七天。旅行社接待內地旅客時,須確保他們符合相關規定。

入境處上月曾展開代號「破影」行動,拘捕二十三名內地旅客,懷疑他們濫用持過境機票可免簽證留港七日的安排,向入境處訛稱前往其他國家,但來港後即註銷機票,然後留港旅遊。據悉,內地有旅行社透過此方式,繞過申請個人遊簽注安排內地旅客到港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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