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少年李成龍,於99年在深圳被拐走時,是一名幾個月大嬰兒,人販子以九千元(人民幣.下同)將其賣走。十四年後李被解救回親生父母身邊。當回戶籍地重新上戶口時,當地要求李家交三十多萬元人民幣的超生罰款。原來李被拐後,李家又生了兩女一男。李父無力交罰款,常說︰「總不能把孩子再拋棄了吧。」李父近日貼海報要求維護被拐兒童權益,希望引起當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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