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帳委會昨日聆訊的另一重點是同獲盛事基金資助的「香港音樂劇展演」,有議員質疑活動獲撥款贊助後,分別到澳門及加拿大公演,其中有二十四萬元公帑用於加拿大電視台的宣傳,變相「溝淡」訪港欣賞演出的旅客人數,炮轟當局漏招,沒在合約上訂明「禁演期」;又質疑當中兩筆共十二萬元的款項欠單據,主辦單位違反須保留單據七年的合約規定。

議員謝偉俊批評,當局與「香港音樂劇展演」主辦單位簽訂合約時未有訂下「禁演期」,令項目有機會借資助到澳門及加拿大公演,「溝淡」訪港觀眾。旅遊事務副專員羅淑佩承認,因該活動屬首批獲撥款項目,基金審批經驗不足,當時不知劇團會到海外公演,故批出撥款,但她認為主辦單位應主動作出通知。盛事基金評審委員會主席林健鋒也說,若事前知道劇目會在海外演出,評審委員會會再有考慮。

但主辦單位兼春天舞台實驗劇團創辦人高志森不認同「溝淡論」,指本地觀眾及海外觀眾屬兩批人:「重演期愈近,就愈無衝突。」他又指本地劇團常到海外公演,認為是宣傳本港文化藝術的最佳方法,但議員梁家傑反駁指盛事基金原意並非推廣本土藝術文化:「呢個唔係藝術發展局基金。」至於單據不全,高志森指活動在四年前舉辦,有關會計人員已遣散,相信很難尋回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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