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控方昨繼續向陪審團逐一解釋每項控罪。就兩項分別針對許仕仁於○五及○七年收受利益的罪名,主控官昨進一步詳解賄款流程。控方指,為令局外人難以追查,郭氏兄弟與許仕仁除運用陳鉅源和關雄生掩人耳目外,連陳關兩人也運用公司及親人,再進一步掩飾。他們甚至以借貸代替直接交款,為了掩人耳目可謂無所不用其極。

陳鉅源(左)操控的公司Villalta inc.,被指為郭氏兄弟將巨款迂迴轉給許仕仁。

本案八項控罪中,只有一項串謀藉公職作不當行為和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涉及全部五名被告。這兩項控罪,分別針對許於○五年六月接任政務司司長前四日內,收受八百五十萬元,以及在○七年收取一千一百一十八萬二千元。

關於○五年賄款,控方指郭氏兄弟將錢轉予陳鉅源控制的海外公司Villalta Inc.後,陳將一千零八十萬元轉予許的多年好友關雄生,但關並非全部款項均親自接收,他亦有利用一名女親人的戶口接受部分款項。控方指該名女親人委託關處理投資事務,故關可處理其戶口,控方稍後將傳召她出庭作供。關集齊款項後,透過支票、本票及現金過數等方式,於四日內將其中八百五十萬元轉到許仕仁名下。

「斬件」逐少存許戶口

至於○七年的一千一百多萬元,主控官指流程比○五年更迂迴精密。這次款項並非來源自郭氏兄弟,而是先由陳的Villalta墊支約一千二百萬元,並把錢兌換成美元,匯至新加坡一間由關雄生的生意拍檔控制的公司Wedingley Ltd.,再經關本人在新加坡的戶口匯返香港。關取款後,非直接將錢交予許仕仁。控方解釋關為掩飾錢銀流動,將錢做定期存款,並拿這筆存款做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關又先把貸款存入其名下的群力企業有限公司,才轉歸自己戶口,然後「斬件」逐少存進許仕仁及許名下的德福企業有限公司。

主控官David Perry在講解上述迂迴流程前,特別提醒陪審團這部分的案情非常複雜。陪審團如一時間不能跟上,亦不必過分憂慮,因為要令外人不明白箇中底蘊,就正正是這些安排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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