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宣道中學的中六學生質疑校方為提高校內成績,拒讓成績、操行或出席率不達標的學生參加年終大考及頒發畢業證書。校方回應,原有二十三名中六生因未達該校訂下的三項畢業準則而不獲畢業,校方行使酌情權讓十八人獲「推薦畢業」,其餘五人因違反兩至三項準則,只能獲修畢證明。

黃同學(左)在陳樹英(中)陪同下,要求校方交代事件。

其中兩名未能畢業的中六生黃同學及梁同學,昨在屯門區區議員陳樹英陪同下見傳媒。黃同學指,校方今年二月尾、即年終大考時通知他,因其操行及出席率未達標,不讓他參加考試。二人承認,由去年九月至今年二月,分別請病假十七日及十九日。

宣道中學校長潘永邦指,學生入學時已告知畢業需符合三項準則,包括中六成績總分、中、英、數其中兩科需達合格分數;操行達B-或以上;出席率需達九成或以上。如未能符合其中一項要求,均不能獲頒畢業證書。

僅獲「修畢證明」

潘永邦續指,今年校內有二十三名學生不達標,校方開會後決定,未能符合一項準則的學生可酌情處理,最終十八名學生獲「推薦畢業」,其餘五人只獲修畢證明,「作為教育工作者對件事好痛心,學生年滿十八歲應要學識對自己所做嘅事承擔」。他表示,以往每年約五名以下的學生不獲發畢業證書,否認將學生「不予畢業」是為了提升學校表現。

教育局回應,據了解,當該校發現學生可能不達畢業要求時,班主任曾於去年九月至今年一月初多次致電家長講解,並由訓導老師及社工提供支援,協助學生改正。惟學生曠課情況仍持續,未能達到校方要求。學生雖未能獲頒畢業證書,但可出席畢業典禮及要求獲發結業證明,該校亦為他們報考中學文憑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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