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許仕仁於○五年就任政務司司長,自動成為行政會議成員,此後須多次申報利益。控方透露,他向行會呈交的利益申報資料只是「皮毛嘢」,例如收到鴻星海鮮酒家的月餅和果籃、巴基斯坦政府贈送的杧果、在灣仔有一個住宅、自己是馬會名譽遴選會員等,但他涉嫌收受郭氏兄弟逾千萬元的款項,他在四年行會任期內從沒有申報過,主控官形容有關款項「vanish in the air(消失於空氣中)」。

郭炳江涉嫌把提供予許仕仁的巨款,先匯至陳鉅源操控的公司及陳的私人戶口,才輾轉落入許仕仁手中。

用以呈堂的廉署文件擠滿三個大膠箱。

David Perry質疑許仕仁理應熟悉申報利益的制度。

受郭氏兄弟大哥郭炳湘委託旁聽的資深大律師清洪續有到庭。

控方披露行會會議記錄

許於○五年進身行會時,在其個人利益申報表中,於公共或私營公司受薪董事職位一項申報「無」,又申報自己擁有德福企業有限公司的實益和與妻子共同擁有巴哈馬註冊的Top Quality Enterprises Ltd的實益,但宣稱該兩間公司並無商業活動,僅用以持有汽車、請司機及交租。

控方更披露屬政府機密的行會會議記錄,○五年九月十三日,行會討論地產發展商聯會提出修改十一個分區大綱草圖,當提及灣仔區時,許仕仁申報自己在灣仔有一個住宅。○六年四月四日,行會討論改革賽馬博彩稅時,許亦申報自己是馬會名譽遴選會員。

富經驗高官應熟悉制度

主控官質疑指,許仕仁是富有經驗的高官,必定熟悉申報利益制度,連收取月餅、杧果都記得申報,但在行會的四年任期內,卻偏偏未曾申報過自己於○五和○七年期間收受過郭氏兄弟逾千萬元的款項。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