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Y出庭頂證李鍔
【本報訊】教育界「紅人」李鍔涉嫌非禮兩名女下屬案,控方昨傳召另一女事主Y作供,她指在一○年三月至十月期間,兩度到訪被告在城市大學的辦公室內時,被告臉貼臉將她壓向牆壁,微微屈膝用下體磨擦她下體約十分鐘,又用手由上至下側面掃她的臉、頸、膊頭、手臂、腰至臀部,並嘗試強吻她,但因她轉頭而不成功。她指,被告在業界「德高望重」,故不敢開罪對方,惟有啞忍,亦未有告訴任何人,直至兩年後得悉有事主同病相憐才報警。
曾任港大文學院院長及城大專上學院高級顧問的李鍔(七十三歲),被控於○七年二月至一○年十月間,在酒店咖啡室及酒吧等地點,六度非禮三十九歲事主X;另兩度在城大辦公室內非禮三十二歲事主Y。Y現時無業、正讀碩士課程,辯方質疑是一教育機構校監出錢出力請律師向Y提供法律意見,積極慫恿Y報警。Y否認,但承認若非校監找她,她不會報警。案件本月十一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 1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