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小學三年級常識科英文版教科書裏,有「種族和諧」填充題教材,要求學生將英國人和日本人配對為英語教師、壽司店負責人;菲律賓人則配對為外傭。有人權關注者和網民認為這涉及種族歧視,覺得英語教師和壽司店負責人社會地位較高;相對來說,即認為外傭社會地位較低,否則便無所謂歧視。

平機會回應時稱,任何教材都不應涉及成見,如內容涉及種族歧視更應小心處理,出版商有責任移除引起歧視的教材。我估計出版社將會為免麻煩而刪改內容,較輕鬆的做法是將菲律賓人的配對取消,代之以巴西人配對足球員之類。相信教科書編寫者沒有種族歧視動機,既然是常識科目,就以常見世象寫入教材,若用英國人、日本人配外傭就不是常見世象了。菲律賓人配對外傭倘若是歧視,那任何種族配外傭都是歧視,外傭只好成為禁忌,彷彿社會可有英語教師、壽司店負責人,但不可提出有外傭,這豈非歧視外傭?歧視外傭的,其實是那些認為外傭社會地位低下的人。

職業無貴賤,外傭和英語教師、壽司店負責人是平等的。論社會貢獻,菲律賓傭僕更大於英國人的英語教師和日本人的壽司店負責人。她們解放家庭主婦的生產力,又使老弱港人能付出較少薪酬得到照顧。有人對菲傭甚至用敬畏來形容,因為飲食衞生掌握在她們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