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人優先」的二十九歲成員招顯聰,去年十二月底涉嫌強闖添馬艦解放軍駐港部隊總部,被控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被告昨於庭上援引《駐軍法》條文,聲稱擔任控方證人的駐港解放軍作供時亦算是執勤,若違反香港法律在庭上作假證,只會交由內地軍事司法機關處理,毋須受香港法庭制裁,故質疑對方口供的可信性,要求法庭摒棄解放軍的所有供詞及停止傳召他們作供。惟裁判官指被告曲解條文內容,認為解放軍只是供述案發時所見所聞,身份與一般人無異,駁回被告申請。

之後,案發時在軍營閘門站崗的上等兵吳鵬作供,稱認人時認出本案被告招顯聰及另外兩名同案被告,辯方質疑吳看過新聞報道才認出,證人否認。案件押後至六月九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 3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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