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兗州一名二十一歲的網友不滿車被貼條罰款,在百度貼吧匿名發貼,謾罵交警「孬種」。但他想不到的是,他會被當地警方樹成典型在網上公示,不但被行政拘留五天,而且還丟掉了工作。

網友言行當然不對,不過,此事往天大的方向說,怎麼也構不成違法犯罪,最多就是個道德層面的問題,警方盡可以對其進行訓誡教育。既可笑也可悲的是,兗州警方居然認為自己這隻公權大老虎被小老百姓摸了鬍鬚,顏面無存,這還了得!於是,其毫不猶豫地動用公權,將屁民網友「繩之以法」。

在輿論強大壓力下,濫用公權的兗州公安局在十四日深夜公開道歉,稱撤銷處罰決定並問責了責任人。隨後,那位網友也發貼表態,稱已接受警方道歉。事情到此似乎該畫上句號,兗州警方知錯即改總是好事,但另一個問題卻值得思考,即公民在公權面前到底有無尊嚴?公民又該如何維護尊嚴?

在兗州警方眼中,謾罵他們的網友只是屁民一枚,既是屁民,就可以隨時將其當成個響屁放掉,其生與死、好與壞、榮與恥,都可不在意。只要他們敢冒犯公權,隨時將其拿下,都不在話下;而法律法規,也不過是公權對付屁民的利器,公權自可以拿來任意放大縮小,自由裁量,說屁民犯法屁民就必須被治罪,至於尊嚴,屁民們實在不配!

所以,兗州警方表面上是拿謾罵他們的網友不當回事,但實質上是拿所有公民的公民權不當回事。當前中國,最難的不是深水區改革,而是如何「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即如何將公權納入法治軌道中,令公權懂得和敬畏法律,敬畏人民。

也所以,這件事不能僅僅一句道歉就了事。已被拘留三天的網友應拿起法律武器,申請行政訴訟提出相關賠償。只有讓公權感到痛,它才能體會到公民的尊嚴無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