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強監管食物內農藥等除害劑殘餘的《食物內除害劑殘餘規例》今年八月生效,早前爆出食物及衞生局在規管生效前,突然刪除三種除害劑,惹來遷就內地的疑雲。為釋除公眾疑慮,當局決定按照原先《規例》附表執法,保留三種除害劑。食物安全中心專家會重新審視有關修訂。

政府一二年立例規管逾三百種農藥,當時制訂規管名單,將應用在蔬果的「三乙膦酸鋁」、「噻苯隆」及「三苯基氫氧化錫」納入規管之列,因內地未有相關標準,當時採納美國標準。《規例》將於今年八月生效,食衞局突然於今年一月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指內地在一二年十一月發布新標準,中美對上述三種除害劑的殘餘物定義及含量上限標準不統一,檢測時有困難,當參照一方標準時,另一方又易超標。食衞局認為,刪除該三種除害劑後不會為公眾帶來威脅,隨即惹來抨擊。

食物及衞生局向立法會提交最新文件顯示,考慮公眾的關注,食安中心已啟動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轄下工作小組,為修訂《規例》重新作出審視,但有關檢討難趕及今年八月一日前完成,當局將會按照二○一二年六月通過《規例》的附表執法,保留該三種除害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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