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十年過去報仇可期
對朝廷而言,回歸十七年二十三條仍未立法、○三年在港人強烈反對下不得不收回草案是極為丟臉之事。○三年董建華政府接到「上諭」,要盡快完成二十三條立法之「憲制責任」,拋出草案,諮詢意見,不料遭到香江社會排山倒海般的反對。香江府衙面對壓力一再「修訂」草案,步步後退,然反對力量還是不依不饒,結果爆發了五十萬人上街遊行,逼香江府衙收回草案。
此後相當一段時間,朝廷和香江府衙都談二十三條色變,要求自己人不要再公開提及此事。二十三條立法如六四事件,成了香江愛國愛港陣營政治人物參選的死穴,誰也不敢正面表示支持,否則必被萬炮齊轟,大失選票。二十三條立法和六四事件一樣,成了港人心頭之患,成了衡量一切政治人物善惡忠奸的政治標準。
對此,朝廷也是憋了一口惡氣,感覺十年來香江反對派之所以愈來愈猖狂,「外部勢力」愈來愈肆無忌憚的干預香港事務,皆因二十三條沒有立法!朝廷和香江府衙手中沒有制敵之法律武器!
香江建制派、愛國愛港陣營中「敢於鬥爭」之士,自然也是「同仇敵愾」。他們當年推銷二十三條立法甚勇,衝在前面,不惜得罪所有香港人。結果,朝廷和香江府衙最後「審時度勢,戰略撤退」,把他們全晾在一邊,他們更是感到受辱非淺。看到這些年反對派的猖狂和社會輿論對他們當年之所為的冷嘲熱諷,他們更是怒火滿胸腔。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如今十年過去,形勢有變,他們似乎感到報仇之日快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