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級船務經理於○八年至一三年期間,收受物流公司東主合共約二十一萬元回佣,以批出物流訂單給對方。他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和一項串謀代理人收受利益罪,還押至五月二十二日,等候法庭索取其背景報告始判刑。案情指,被告毛偉雄(四十九歲),是一間貿易公司的高級船務經理,負責找尋物流供應商,被告當時接受兩間物流公司的東主李日興建議,把物流訂單批給該兩間公司,並收受李的回佣。廉政公署於去年五月拘捕被告,被告承認平均每月收受了三千餘元的回佣。

案件編號:KCCC 13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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