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垃圾須聘收集商處理
【本報訊】油麻地食肆林立,有無良店主為節省處理垃圾的費用,將垃圾當街棄置,因為無王管,故有樣學樣,集體「偷雞」棄垃圾,結果要政府花公帑「補貼」處理費。油尖旺區議員陳少棠指出,食肆非法棄置垃圾問題存在於區內多年,並不時轉換地點,儼如流動鬧市「垃圾區」,令問題難以解決。亦有區議員指出,食環署要派人通宵「放蛇」或埋伏,才能收到成效,日光日白巡視「梗係咩都睇唔到啦」!
「貪方便,少少錢都唔畀」
距離新填地街約二百米遠的白加士街,有食環署的公共垃圾站。惟根據食環署的規定,公共垃圾站只提供收集家居垃圾的服務,由食肆及店舖所產生的商業垃圾,商戶須自行聘請私營廢物收集商,將垃圾運往堆填區、廢物轉運站。區議員陳少棠表示,數年前區內的無良店主會將垃圾棄置在白加士街垃圾站前,惟經執法部門大力打擊後,他們紛紛「轉戰」新填地街拋棄廚餘,令執法部門難以應付,他已要求食環署及警方於晚間多巡視新填地街,並呼籲附近食肆店主別再以身試法。
不過,有飲食業人士指出,聘請廢物收集商每日所需的費用不過百多元,認為有食肆非法棄置垃圾的行為是因「貪方便,連少少錢都唔肯畀」。其實,本港非法棄置垃圾的問題,不時於食肆林立的地區出現,去年本報曾報道,中環蘇豪區有食肆及酒吧的員工,將垃圾棄置後巷,令區內環境衞生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