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說「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不過,最值錢的土地卻不屬於人民,而是歸國家所有。人民在國家的土地上買樓,其實只是買了使用權,七十年後歸誰?有說業主向國家繳納地租,可續享使用權,可是七十年後地租如何計算?怎樣交?不知道,政府也沒有說明。

蔣介石故鄉浙江奉化,有人於一九九四年歡天喜地買了使用權七十年的商品房,想不到二十年未到便出現土地下沉,牆身開裂,門窗也關不上。居民紛紛向有關部門反映,得到的回答是:「沒有問題,離七十年還早,放心住吧!」

由於情況日益惡化,於是居民找城建部門,再請專業檢測人員進行檢查,得出的評級為C級,不會倒!居民憤怒了,竟然不是D級(D級樓會倒,須撤離),急需加固維修,但誰出錢呢?當年的開發商沒有了,承建商不見了,政府說私人財產政府管不了……

看看西方「萬惡」的資本主義吧。蘭州黃河鐵橋的西方承建商,於大橋建成近百年後跟進維修事宜,武漢、上海、青島等地的百年建築,西方承建商先後同有關部門聯絡跟進維修。鄧小平當年在法國雷諾汽車廠打工,其工作證法國人一直保存着。德國的聖母大教堂二戰時嚴重損毀,德國統一後,將幸存磚石拍照編號,花十一年時間按照原樣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