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大陸小童在港隨地便溺一事,實在沒有甚麼要再說,整件事很簡單,香港法例有規定任何人等不得在公眾場所隨地便溺,否則即屬犯法,違者罰款或監禁,句號。偏偏一幫大陸官媒,生怕港人得享安寧,不斷砌詞維護,甚至拉扯到小童私隱(這一點很好笑,是誰把小童私處在街上坦蕩蕩露出?),還有一些在港護主忠犬,口口聲聲包容才是理性,勸喻港人見此狀況還得低頭問好,奉上膠袋。我很好奇,這位仁兄遭雞姦時是否還會自攜潤滑劑。

兩地人民網上日日駁火,近日在網上及微信等亦見內地網民傳閱一則「碧咸跟維多利亞來港,讓小兒子隨地便溺。港人卻只稱讚小童可愛,大罵路上廁所不足是為雙重標準。港人經英國統治後奴性高不辨是非」云云,一副你打劫我就可殺人的模樣。一看就知假新聞,偏偏大把大陸網民信到十足十,自我感覺良好。雖云謠言止於智者,我強烈呼籲咸迷把傳言譯作英文,看看碧咸夫婦會否把造謠水軍和機構告到破產!

素顏天使

香港知名博客 (plainfaceangel.blogspot.com),點擊率超過一千萬。正宗港女,土生土長,覺得港聞版好睇過電視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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