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小氣候:陳太的語言及行為偽術
回歸以來,香港社會愈趨政治化,但政治玩家及技法卻又愈趨幼稚化,兩極發展,令人無奈之極。前高官陳方安生日前出席在科技大學舉辦的一個論壇,談到她與白鴿黨創黨主席李柱銘赴美國之行,陳太聲言:特首可以在香港會見美國官員,為甚麼她不能去美國會見當地的官員?此問令人驚訝且叫絕,擁有四十年公共行政經驗的前高官如此捩橫折曲,真是香港之禍!
有民主阿婆之稱的陳方安生曾位居政府第二把交椅,大半世人奉港英政府的原則及規程如神明,對公共行政的了解當比一般人更多,如今卻把獲憲制授權的特首與白丁婦人相提並論,擺明要混淆視聽。
離開官場太久的陳太質疑為何特首可以,她不可以?從政多年的她不會不懂甚麼叫憲制授權?《基本法》第四章對行政長官有一個章節的規定,特首被授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代表,在香港會見美國官員,正是履行職務,即代表香港待客。而陳太無職無權,憑甚麼身份與外國官員見面?
胡攪蠻纏的攀比,或者只是陳太心底另有「妄想」,一是自比特首,一是自詡特使,但無論哪一種,都可見她視法律授權與外交禮節如無物。陳、李訪美,被安排在白宮「巧遇」美國副總統拜登,本就是美國操弄的一齣戲,否則美國副總統憑甚麼會見沒有任何政治身份的兩名普通港人?但陳、李兩人卻甘為棋子,先是受寵若驚於「成功爭取」美國關注香港政改,待外界批評他們的行為禍港後,陳太又將其輕描淡寫為「去美國與官員見面」,這不是明欺市民及天下人嗎?
陳太狀似無知地質問,為何她不能去美國會見當地官員?港人並沒有質疑她去美國,或與美國朋友會面,只是質疑他們憑甚麼與美國官方會面及談論香港政改的問題?曾否獲授權邀請外國干預香港政治?浸淫官場四十年的陳太刻意將這些政治企圖掩藏在普通會面下,這難道不是政治偽術嗎?
正所謂人貴自知,不知而妄為,小則出醜,大則禍害家邦。香港政治幼稚化近年愈趨嚴重,皆因從政者不自知,於是立法會盡見無聊拉布、掟嘢衝擊;政黨人士不是轉軚、便是跪低;官員無心又無能,政界近來相繼有聲音籲求有才有德的人從政,只因忍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