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銀行銷售經理前年七月八日受朋友所託,從「人間妖域」蘭桂坊護送醉娃返家,卻涉嫌帶對方到時鐘酒店強姦一案,昨於高院續審。於渣打銀行任職銷售經理的三十二歲被告林祥釗自辯稱,當時事主神志清醒,是自願與他發生「一夜情」。對於控方質疑被告事後透過手機短訊向朋友道歉逾一百次,更到對方單位門外跪地求饒,被告解釋只是做銀行習慣,凡遇客戶投訴便會道歉,今次亦只是習慣使然,並非承認指控。

案件編號: HCCC 1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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