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的負責供應填海石料的三判公司和四判公司,近月出現爭議,四判聲稱被拖欠近九十一萬元,於兩個月前停止供應石料予三判,令三判要另覓內地公司提供石材,更有可能因延誤港珠澳大橋工程而被總承建商和二判追究。三判昨日遂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宣告四判違約及向對方索償逾五千萬元。

入稟狀透露,原告恆發集團有限公司是港珠澳大橋工程的三判公司,負責為人工島提供填海石料,原告將合約再判給被告天來環保建材有限公司,委託被告將一些港鐵工程產生出來的石料運到龍鼓灘交給原告處理,再運往人工島。雙方去年一及二月簽了兩份合約,被告同意在去年七月開始供應共一百五十萬噸石料到龍鼓灘,按石料的兩種類別,被告每噸收費五元或四十元。

惟被告自去年十二月起減供應量,其後更指原告未有按兩張發票付款及支付訂金九十多萬元為由,於二月起停止供應。原告指實際支付款項只是二十七萬元,且已付二十萬元訂金,被告因七萬元小數目欠款便停止供應是不合理;加上原告事後要委託深圳的公司,以每噸七十元為人工島供應石料,令原告損失逾五千萬元。

案件編號:HCA 715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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